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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成集团tyc234cc古天乐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

更新日期:2018-03-06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等文件,正式启动了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公司将于2016年5月接受教育部开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下称“审核评估”)。为做好迎评促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以建设特色鲜明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为发展目标,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突出特色发展为主线,全面总结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总体思路,查找影响与制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思路与措施,全面推进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改革与建设,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通过评建工作,促进学校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是学校的根本任务、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人才培养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等办学理念;促进校、院遵循公司产品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在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质量观和先进的教学观指导下,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模式和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和团队队伍建设,突出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强化质量建设与质量监控的主体地位,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三、工作思路

1、以学院为基础、机关为关键,全面开展评建工作。通过评建工作,横向促进各学院深入开展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纵向促进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业务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围绕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为人才培养提供保障与服务。学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的精神,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的项目、要素、要点及内涵要求,下达各学院、各职能部门的评建工作任务,校、院同步推进,全面开展评建工作。

2、开展校内自评工作,促进评建工作取得实效。以评建工作任务为指南,对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开展自评工作。通过自评,全面总结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建立与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引导校、院按照“四个符合度”精神,加强对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研究与谋划,科学定位、深化改革、突出特色、形成优势;检查与督促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加强教学建设与改革,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提高本科教学工作的水平。

3、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评建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全校开展评建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设立“督查协调组”,检查与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评建工作,确保评建工作的顺利推进;设立评建办,贯彻执行“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具体开展评建工作。评建工作的各主要职能部门、各学院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评建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自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自评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和表率作用。

四、组织机构

1、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周 荣 张英杰

常务副组长:易健宏

副 组 长:张劲松 罗黎辉 田 军 杨保建 王 华 李莉

程赫明 牛治亮 宋焕斌 夏 永 袁希平 束洪春

主要职责:决定学校实施审核性评估的总体方案,对审核评估各阶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决定审核评估工作相关人财物资源配置、相关配套政策等重大事项;审定自评报告和基本数据报告;指挥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及各学院共同推进审核评估工作。

2、督查协调组

组 长:周 荣

常务副组长:李 莉

副 组 长:邓兴富 刘智国 李 毅 刘精明 陈雁玲 刘基林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与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评建工作。

3、评建办公室

主 任:易健宏

常务副主任:宫爱玲

副 主 任:袁希平 束洪春 邓兴富 刘智国 聂 磊 降福楼

戴诗发 杨 斌 王武 梁 耀 周立超 邹永松

丁 炜 陶 军 曹建军 潘金军 张志新 杜青山

秘 书 长:陈扬建

工 作 人员:刘 磊 陈庆华 杨小兵 井 然 游 昕 李祥福

刘 明 雷春雅

主要职责: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分解评估任务,落实各项评建工作、协调解决评建过程中的问题。做好各项迎评工作准备。

五、进程安排

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建工作任务与各阶段的工作安排,细化本单位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评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评建材料的收集、挖掘、整理与总结,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第一阶段:诊断评估(2015年8月22日—2016年1月16日)。主要工作:

1、2015年9月6日,学校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动员大会,下达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任务书。

2、2015年11月30日前,各职能部门根据评建工作任务书,健全与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结合部门实际积极开展改革与建设,提交综述材料与支撑材料、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填报工作。

3、2015年11月30日前,各学院根据评建工作任务书,完成《学院自评报告》,完成学院内部课程考试试卷、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设计、实验实习报告等反映教学过程基本材料的梳理、归档工作;加强对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等的管理。

4、2015年12月,开展学校“诊断评估”自评工作。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各主要职能部门进行自评。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支持配合学校自评,通过自评,重点总结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查找问题,制定评建整改工作的任务与措施。

5、2016年1月16日前,通过诊断评估工作,评建办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初稿及第一、二轮修改工作;完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收集与研究工作;完成校级支撑材料的收集、梳理与归档工作;研究总结学校自评工作情况,提出整改工作意见。

第二阶段:预评估(2016年1月17日-- 2016年4月)。主要工作:

1、1月18日-2月28日寒假期间,评建办完成学校《自评报告》第三、四轮修改工作;全面审核与整理“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一步做好支撑材料的迎评准备工作。

2、2月29日-3月13日,学校开展“预评估”自评工作。组织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总体状态进行现场考察与评价。

3、结合预评估工作,评建办研究确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3月15日前提交学校审定并报教育部;完成学校《自评报告》第五、六稿修改工作,3月31日前提交学校审定《自评报告》并报教育部。

4、3月14日- 4月,学校成立迎评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具体迎评方案,做好审核评估专家入校考察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评估与总结(2016年5月-2016年7月)

1、5月间学校迎评工作小组做好审核评估期间专家进校考察、校内组织协调与服务等各项工作。

2、6月-7月。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根据审核评估情况,认真分析与研究审核评估期间专家反馈意见、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评建办完成学校《整改工作报告》,提交学校审定后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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